高效助学怎么还贷款?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偿还:
(一)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一次性发放、分年偿还。学生接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,可以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。
(二)每年学生毕业前,国家开发银行受理毕业生的提前还款申请,申请提前还款的毕业生,可以申请一次性还清,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;学生毕业后如未申请提前还款,学生及家长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,还款日为每年12月20日,毕业后两年内为宽限期,宽限期内每年只需偿还利息,无需偿还本金,宽限期结束后每年偿还本金及当年利息。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息从学生领取贷款存折之日起计收,至全部本息还清之日止,按实际剩余本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。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结息方式为按年结息,每年12月20日为贷款人结息日,结息日当天的利息收入,全部计入12月份的利息收入。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学生就读学校所在省级财政(辽宁生源地学生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)全额贴息,学生毕业后全部由学生及家长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自付。